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财教【2012】376号文件《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中职免学费政策”,确保我校免学费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意见,请全校遵照执行:
一、助学金参评对象:全校一、二、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含实习年级学生)。
二、免学费的比例:一、二、三年级全部在校在籍学生无条件享受免学费政策。
三、免学费金额:2200元/学年/人。学生入校不收取学费,由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统一下拨学校。
四、申请
学生按资助办公室要求,按时填报“免学费申请表”,由学校资助办公室统一为全体在校在籍学生通过国家资助系统在线申报。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