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制定《西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护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及学科办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
(二)成立护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专家(含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2人、纪检监察员1人。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地点 | 备注 |
2023年9月-10月 | 学院通知考生复试时间、材料要求、复试要求等,做好复试安排相关工作。 | 护理学院 | 海川楼护理学院 | 复试秘书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
学院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学院将分批次接收考生申请信息,审核后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二)复试时间
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复试时间经报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
(三)复试方式
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取得参加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到场参加复试。复试前随机抽取考生复试顺序,根据系统提示按序提前进入候考区,参与复试环节。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三个部分,总分为300分,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中英文自我介绍;英文对话,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总分75分)
2.综合性和开放性专业能力考核。(总分180分)
①综合性能力考核:准备复试题库(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及护理临床基本技能),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了解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临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②开放性专业能力考核:主要了解考生学术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问答。(45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素质、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
(五)复试小组评分
复试小组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复试小组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拟录取类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院系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立即下载专门保存,注意不可覆盖。
(六)录取
1.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总分300分,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按照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按大学英语四六级的等级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3.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拟录取后,学院不得再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
4.为避免考生恶意竞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院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他专业复试。
四、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学生证上的照片一致。
必须提供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附件1);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
建议提供类:
1.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等;
2.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3.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二)复试资格核查
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需核查复试考生资料,考生应仔细阅读《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及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纪律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一)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二)任何招生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三)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须承担刑事责任。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hlxy@swmu.edu.cn)。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八、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
(一)本细则由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由护理学院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考生个人简历
3.体检表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护理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