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项 目 编 号:xxxx
项 目 名 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2025年度实验室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
中国·泸州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比选邀请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拟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2025年度实验室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xxxx。
二、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2025年度实验室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实验室耗材配送服务采购,服务期:一年;总共10万。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7.2.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中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2025年5月9日9:00—2025年5月12日17:30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西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海川楼4-10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西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海川楼4-10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联 系 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830-2599101。
2025年05月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人民币:1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比选报价做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人民币:1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报价做无效处理。 |
3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标前答疑会。 |
7 |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二日内。 |
8 | 分包履约 | 不允许分包履约。 |
9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开标后90天。 |
11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13 | 备选比选申请文件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比选申请文件方案和多个报价。 |
14 | 签字盖章 | 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15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16 | 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 | 正本、副本分别装订。 |
17 |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的标注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18 | 比选申请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
19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西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海川楼4-10室 |
20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所叙述的服务类项目采购。
2.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本项目公告报名方式进行成功报名,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参与资格,即不具备合格供应商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比选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构成
4.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邀请;
(2)比选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
(3)比选文件格式要求;
(4)比选申请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比选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4.2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 比选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比选申请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3天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5.4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6.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6.2 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比选申请文件
7.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7.1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7.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比选申请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比选货币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联合比选申请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11. 知识产权
11.1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 比选申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1.4 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比选申请文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比选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 报价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比选报价要求: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比选申请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12.2 技术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比选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比选申请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要求;
(2)项目服务方案;
(3)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3 商务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商务应答表;
(6)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4其他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中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3.1 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14.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15.比选有效期
15.1 比选有效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比选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比选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16.2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16.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16.5 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17.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7.2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比选申请人印章)。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8.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8.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8.2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19.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9.2 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进行密封,在封面上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采购人、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0.3 开标时,采购人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1. 开标程序
21.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比选记录表”宣布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工作人员当众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2. 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
22.2 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比选申请人对评审小组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比选申请文件被拒绝。
22.4 在评标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 评审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是比选申请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审小组决定比选申请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比选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 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比选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比选申请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
22.7 评审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 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的。
五、定标
23. 定标原则
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4. 定标程序
24.1 评审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2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增补合同清单范围外其他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每年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废标
30. 废标的情形
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比选纪律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采购人、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人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九、质疑和投诉
32、比选申请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比 选 申 请 函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
我方全面研究了“ ”比选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 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比选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完成本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5、我方承诺:比选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 项目”(项目编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三、报价一览表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报价,包括人工、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印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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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注:1.本表只填写比选申请文件中与比选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比选申请文件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六、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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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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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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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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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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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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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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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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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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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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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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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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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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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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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
注:1.本表只填写比选申请文件中与比选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比选申请文件文件中技术及服务响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八、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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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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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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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九、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理)
第四章 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
序号 | 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1、(1)比选申请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公司财务制度或公司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
6 |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 提供承诺函。 |
以上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可合并提供一份。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本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第五章 比选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 类别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1 | 实验耗材 | “ 医疗废物暂存点”标识 | “ 医疗废物暂存点”、30*40cm(PVC塑料板、自带背胶、防雨防晒、颜色鲜艳) | 张 | 11.6 |
2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无菌注射针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0.45×16RW.SB 3.结构和组成:由注射针座、针管和保护套组成。产品主要由聚丙烯和不锈钢材料制成。; 4.用途:本产品与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配套使用,用于人体皮内、皮下、肌肉、静脉注射或抽取药液。 | 具 | 0.12 |
3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无菌注射针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0.7×30TW.SB 3.结构和组成:由注射针座、针管和保护套组成。产品主要由聚丙烯和不锈钢材料制成。; 4.用途:本产品与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配套使用,用于人体皮内、皮下、肌肉、静脉注射或抽取药液。 | 具 | 0.12 |
4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橡胶检查手套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中号(7.5号)无粉 3.结构和组成:以天然橡胶乳为主要原材料制造而成,经环氧乙烷灭菌; 4.用途:产品适用于医用检查和诊断治疗过程中防治病人和使用者之间交叉感染,也用于处理受污染医疗材料。 | 双 | 1.2 |
5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橡胶检查手套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大号(8号)无粉 3.结构和组成:以天然橡胶乳为主要原材料制造而成,经环氧乙烷灭菌; 4.用途:产品适用于医用检查和诊断治疗过程中防治病人和使用者之间交叉感染,也用于处理受污染医疗材料。 | 双 | 1.2 |
6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C1 0.7*25TWLB 3.结构和组成:本产品由保护套、瓶塞穿刺器、进气器件、滴管、滴斗、流量调节器、药液过滤器(过滤介质标称孔径15μm)、外圆锥接头、液体管路、注射件(选配)、止液夹组成。其中进气器件的进气管和塞子、滴管、滴斗、液体管路、药液过滤器、外圆锥接头由聚氯乙烯(增塑剂:DEHP)材料制成,静脉输液针针管由不锈钢材料制成。可根据需要配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输液贴。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4.用途:本产品适用于重力式静脉输液。 | 具 | 0.9 |
7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无菌注射器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2ml 5# 3.结构和组成:由外套、芯杆、橡胶活塞和注射针组成。; 4.用途:产品适用于人体皮下、肌肉、静脉等注射药液,抽取血液,配制药液。 | 具 | 0.3 |
8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无菌注射器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ml 0.45*16RW.LB 3.结构和组成:由外套、芯杆、橡胶活塞和注射针组成。; 4.用途:产品适用于人体皮下、肌肉、静脉等注射药液,抽取血液,配制药液。 | 具 | 0.3 |
9 | 实验耗材 | 一次型使用无菌注射器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ml 0.7*30TW.LB 3.结构和组成:由外套、芯杆、橡胶活塞和注射针组成。; 4.用途:产品适用于人体皮下、肌肉、静脉等注射药液,抽取血液,配制药液。 | 具 | 0.3 |
10 | 实验耗材 | 绑扎胶布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1000cm 3.结构和组成:为背材(棉布)上涂有具有自粘特性的胶粘剂(热熔胶)的胶带。部分胶带涂胶面有保护层,保护层分为上浆纱布(纱底)或聚乙烯薄膜(塑底)。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不与创面直接接触。粘贴部位为完好皮肤。; 4.用途:用于将敷料粘贴固定于创面或将其他医疗器械固定到人体的特定部位。 | 盒 | 18 |
11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使用捆扎止血带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点连式BGD-1 3.结构和组成:采用热塑性弹性体(TPE)或热塑性橡胶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4.用途:用于静脉输液或抽血时暂时阻断静脉回流。 | 根 | 0.7 |
12 | 实验耗材 | 点尔康复合碘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20瓶*12盒; 2.规格及尺寸要求::60ml | 瓶 | 3 |
13 | 实验耗材 | 75%酒精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00ml 塑瓶 | 瓶 | 1.5 |
14 | 实验耗材 | 75%酒精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00ml 喷雾 | 瓶 | 3 |
15 | 实验耗材 | 医用棉签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I-40 3.结构和组成:产品由棉头和签杆组成。其中,棉头采用医用脱脂棉制成,签杆采用竹签制成;; 4.用途:产品供临床外科清洁皮肤、处理伤口、涂抹药水起辅助作用的工具。 | 包 | 0.4 |
16 | 实验耗材 | 医用棉签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I-20 3.结构和组成:产品由棉头和签杆组成。其中,棉头采用医用脱脂棉制成,签杆采用竹签制成;; 4.用途:产品供临床外科清洁皮肤、处理伤口、涂抹药水起辅助作用的工具。 | 包 | 0.2 |
17 | 实验耗材 | 滑石粉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00G | 包 | 10 |
18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使用胃管包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F28 3.结构和组成:基本配置为一次性使用胃管、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或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围单,选用配置为纱布叠片、一次性使用镊子、液体推注器、一次性使用口垫、托盘。; 4.用途:供插入胃部,排空、清洗、灌注用。 | 个 | 10 |
19 | 实验耗材 | 84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450ML | 瓶 | 1.7 |
20 | 实验耗材 | 垃圾袋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8*70 | 个 | 0.3 |
21 | 实验耗材 | 枕套 | 1.外包装:蓝缎条。2.规格:45*65cm。3.材质:棉。 | 个 | 22 |
22 | 实验耗材 | 被套 | 1.外包装:蓝缎条,40支,斜纹棉。 2.规格:155*210cm。 3.材质:棉质。 | 床 | 55 |
23 | 实验耗材 | 大单 | 1.外包装:蓝缎条,40支,斜纹棉。 2.规格:155*230cm。 3.材质:棉质。 | 床 | 40 |
24 | 实验耗材 | 棉胎 | 1.尺寸:150*200cm。 2.结构组成:3斤,棉花。 2.功能:保暖发热。 | 床 | 77 |
25 | 实验耗材 | 枕芯 | 1.尺寸:50*70cm。 2.功能:保健。 3.材质:珍珠棉枕芯 | 个 | 25 |
26 | 实验耗材 | 床褥 | 1.产品材质:普通棕丝加普通海绵、3E椰棕加高密度海绵、3D硬质棉。 2.功能:护腰椎。 3.面料:聚酰胺纤维。 4.尺寸:120*200cm | 床 | 78 |
27 | 实验耗材 | 听诊器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插入式单用 3.结构和组成:由听诊头、导音管、耳挂组成; 4.用途:用于听诊人体心、肺等器官活动声响变化。 | 个 | 23 |
28 | 实验耗材 | 血压计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台式 3.结构和组成:由一根密封的玻璃管中装有感温液组成,玻璃管中有毛细孔,外表面有标度线,尾部有感温泡。; 4.用途:适用于体温测量。 | 台 | 160 |
29 | 实验耗材 | 口腔模型 | 结构和组成:1.解剖结构精确,包括腭、牙冠、牙龈、上牙弓、下牙弓、舌头。 2.可活动金属杆可以调节口腔的大小。 3.可进行刷牙,牙线护理等功能。 4.共28颗牙,放大5倍,配牙刷。 | 套 | 130 |
30 | 实验耗材 | 体温计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三角型棒式 3.结构和组成:台式血压计主要由上盖部件、汞瓶部件、底壳部件、臂带部件和气球部件组成; 4.用途:供测量人体血压用。 | 支 | 4.5 |
31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导尿包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 3.结构和组成:一次性使用导尿包由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塑料镊、一次性使用引流袋、包布组成;选配医用纱布片、洞巾、消毒棉球、石蜡棉球、干棉球、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一次性使用PE手套、液体推注器、塑料试管、塑料长方盘、塑料方盘、塑料腰盘。一次性使用导尿管的型式分单腔、双腔带气囊、三腔带气囊三种型式。 4.用途:供临床导尿用。 | 套 | 17 |
32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灌肠包 | 一次性使用灌肠包基本配置为灌肠袋、薄膜手套或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选配医用钳,镊子、软皂、石蜡棉球、治疗巾、椭圆查、托盘、包布。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 套 | 7 |
33 | 实验耗材 | 扳手 | 1.规格:12寸。2.电镀款 | 个 | 1 |
34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垫单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A型50*40 3.结构和组成:由覆膜无纺布或非覆膜无纺布经剪裁制成。 4.用途:产品是病床或检查床上用的卫生护理用品。不包括手术室、产房内使用的各种手术垫、单。用于卧床病人保洁或预防褥疮。 | 张 | 0.3 |
35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床刷 | 1.产品规格:22cm*13cm。 2.产品材质:ABS+海绵+无纺布。 | 把 | 20 |
36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床刷(更换的套子) | 1.产品规格:10cm*25cm。 2.结构及组成:本品由聚乙烯塑料薄膜与非织布热压而成。 3.特点:一次性使用无菌。 | 包 | 15 |
37 | 实验耗材 | 输液敷贴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输液贴 3.结构和组成: 本产品由基材(无纺布,聚氨酯(PU)膜和聚乙烯(PE)复合膜)、热熔胶(医用压敏胶)、敷芯(不含药)、防粘纸组成,其中敷芯为可选组件。经环氧乙烷灭菌,产品无菌。 4.用途:供手术、外伤创面或留置动、静脉导管贴敷用;也可用于婴儿脐带创面保护。 | 盒 | 4 |
38 | 实验耗材 | 压脉带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6*9 | 米 | 3 |
39 | 实验耗材 | 输液胶布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70mm*35mm 3.结构和组成:由基材层(无纺布)、医用热熔压敏胶层、吸水垫、离型纸组成。 4.用途:适用于临床输液、输血时保护输液输血针孔,辅助固定输液针、输血针。 | 盒 | 4 |
40 | 实验耗材 | 75%酒精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00ml | 瓶 | 6 |
41 | 实验耗材 | 纱布片 | 6*8*8 | 片 | 0.2 |
42 | 实验耗材 | 电子体温计 | 1.外观:液晶大屏。2.特点:无水银无害。 | 支 | 20 |
43 | 实验耗材 | 血压计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HEM-7135 上臂式 3.结构和组成: 由本体、袖带、空气管和电源适配器组成。 4.用途:用于测量成人血压及脉搏数。 | 个 | 310 |
44 | 实验耗材 | 听诊器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插入式二用 3.结构和组成:由听诊头、导音管、耳挂组成; 4.用途:用于听诊人体心、肺等器官活动声响变化。 | 个 | 28 |
45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医用压舌板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00片 3.结构和组成:由木质或竹质材料制成,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真菌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杆菌和致病性化脓菌不得检出。 4.用途:用于检查时压低舌部。 | 片 | 0.1 |
46 | 实验耗材 | 电筒 | 笔形手电筒(黄光) | 支 | 12 |
47 | 实验耗材 | 叩诊锤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3.结构和组成:该产品由锤头、锤头固定架、锤柄等组成。 4.用途:该产品用于配合普通外科、神经科诊断时,敲打人体、刺激穴位 | 个 | 3 |
48 | 实验耗材 | 软尺 | 柔软型测量皮尺 | 个 | 3 |
49 | 实验耗材 | 直尺 | 得力软直尺(20cm) | 个 | 7 |
50 | 实验耗材 | 音叉 | 铝合金音叉(每盒含5支音叉) | 盒 | 800 |
51 | 实验耗材 | 电池 | 7号 | 对 | 10 |
52 | 实验耗材 | 电池 | 5号 | 对 | 10 |
53 | 实验耗材 | 十二导心电图记录纸 | 215mm*30m(带格) | 个 | 15 |
54 | 实验耗材 | 十二导心电图记录纸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210*140-20m本式心电图纸 | 包 | 15 |
55 | 实验耗材 | 皮质厚度测量仪 | 远燕 | 个 | 25 |
56 | 实验耗材 | 3M爱护佳免洗手消毒液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00ml | 瓶 | 35 |
57 | 实验耗材 | 弯盘(不锈钢)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20*13 | 个 | 7 |
58 | 实验耗材 | 体脂秤 | 小米体脂秤 | 个 | 100 |
59 | 实验耗材 | 过滤纸 | 1.规格:9cm | 盒 | 12 |
60 | 实验耗材 | 粗盐(实验用) | 1.井矿盐 | 袋 | 5 |
61 | 实验耗材 | 凡士林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450ml | 瓶 | 9 |
62 | 实验耗材 | 垃圾桶 | 30L | 个 | 40 |
63 | 实验耗材 | 垃圾袋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8*70 | 个 | 0.3 |
64 | 实验耗材 | 显微镜标本切片 | 1.规格:50片/盒 | 盒 | 120 |
65 | 实验耗材 | 称量纸 | 规格:60*60/90*90 | 袋 | 10 |
66 | 实验耗材 | 酚酞显色剂 | 25G | 瓶 |
|
67 | 实验耗材 | pH试纸 | 规格:20本/盒 | 本 | 3 |
68 | 实验耗材 | 磷酸氢二钠 | AR500g | 瓶 | 12 |
69 | 实验耗材 | 混合指示剂 | 100ml | 瓶 | 25 |
70 | 实验耗材 | 点滴板 | 1.规格:88mm*56mm*11mm | 个 | 8 |
71 | 实验耗材 | HAc试剂 | 1.规格:50次/盒 | 瓶 | 90 |
72 | 实验耗材 | 碳酸钠 | AR500g | 瓶 | 15 |
73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塑料滴管 | 规格:1cmm2cm3cm5cm 100支/包 | 包 | 1cm-3cm/8.00 5cm/18.00 |
74 | 实验耗材 | 熔点管 | 规格:0.9-1.1*100mm 500支 | 筒 | 25 |
75 | 实验耗材 | 95酒精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500ml | 瓶 | 6 |
76 | 实验耗材 | 关节活动度量角器 | 1.材质:塑料 | 把 | 62 |
77 | 实验耗材 | 手功能组合训练器 | 1.规格:65×45×16cm 2.应用范围:适用于对触觉、视觉、听觉感官刺激训练感性认知能力,及训练手指与认知的协调性。 3.型号:BC-SGX。 | 个 | 1700 |
78 | 实验耗材 | 手指分指板 | 1、参考规格尺寸(长宽高cm):大22.2×22.2×3;中20.6×20.6×2.7;小19.2×19.2×2.7;三种规格可任选其一 2、分指板间距离(cm) 大2.6;中2.25;小1.6; 3、参考质量:0.5kg 4、结构形式:指板、底板、万向静音轮 5、材质:木质。 6.型号:BC-FZB-2 | 个 | 280 |
79 | 实验耗材 | 储槽(不锈钢)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23CM | 个 | 87 |
80 | 实验耗材 | 换药碗(不锈钢)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14cm | 个 | 7 |
81 | 实验耗材 | 治疗盘(不锈钢)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30*50*200mm | 个 | 39 |
82 | 实验耗材 | 饭盒棉签盒(不锈钢)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个 | 20 |
83 | 实验耗材 | 医用镊(大)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25cm | 把 | 40 |
84 | 实验耗材 | 镊子筒(大)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个 | 25 |
85 | 实验耗材 | 医用镊(中)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16cm | 把 | 25 |
86 | 实验耗材 | 镊子筒(中)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个 | 20 |
87 | 实验耗材 | 医用镊(小)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把 | 20 |
88 | 实验耗材 | 镊子筒(小)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个 | 15 |
89 | 实验耗材 | 双层治疗(布类) | 1.产品尺寸:60*60cm。 2.产品材质:采用高支密度面料-纯棉。3.特点:双层二面均为正面,两面都可以使用。 | 张 | 17 |
90 | 实验耗材 | 洞巾(布类)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70*50 3.结构和组成:产品由符合FZ/T 64005-2011《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标准要求的淋膜非织造布经裁剪而成,正中开口。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 4.用途: 适用于医务人员在临床操作过程中,遮盖患者除创口以外的其他部位。 | 张 | 3 |
91 | 实验耗材 | 单层治疗(布类)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A型50*40 3.结构和组成:产品由覆膜无纺布或非覆膜无纺布经剪裁制成。 4.用途: 适用于病床或检查床上用的卫生护理用品。不包括手术室、产房内使用的各种手术垫、单。用于卧床病人保洁或预防褥疮。 | 张 | 10 |
92 | 实验耗材 | 大包怕(布类) | 1.产品成分:棉100%。 2.规格:80*80cm(3片) | 张 | 16 |
93 | 实验耗材 | 小包怕(布类) | 1.产品成分:棉100%。 2.规格:40*40cm(3片) | 张 | 10 |
94 | 实验耗材 | 手套袋(布类) | 1.产品成分:棉100%。 2.规格:9cm*7cm | 张 | 12.00 |
95 | 实验耗材 | 隔离衣(布类)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连体式XL(175) 3.结构和组成:采用非织造布为主要原料,经裁剪、缝纫制成。 4.用途: 用于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检验室等作普通隔离。 | 件 | 20 |
96 | 实验耗材 | 肩部约束带(布类) | 用途:用于限制患者身体或肢体活动,防止患者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工具。 | 个 | 70 |
97 | 实验耗材 | 腕部约束带(布类) | 用途:用于限制患者身体或肢体活动,防止患者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工具。 | 个 | 36 |
98 | 实验耗材 | 膝关节约束带(布类) | 用途:用于限制患者身体或肢体活动,防止患者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工具。 | 个 | 75 |
99 | 实验耗材 | 小方巾(布类) | 1.产品材质:棉100%,细致包边定型。 2.尺寸:26*26. | 块 | 7.00 |
100 | 实验耗材 | 大毛巾(布类) | 1.产品材质:棉100%,6层纱布,细致包边定型。 2.尺寸:长60*30cm. | 块 | 12 |
101 | 实验耗材 | 热水袋(中号) | 1.中号,1000ml2.功能:保暖 | 个 | 28 |
102 | 实验耗材 | 热水袋口袋(中号) | 1.材质:PVC+毛绒 | 个 | 20 |
103 | 实验耗材 | 中单(布类) | 120*120 | 张 | 30 |
104 | 实验耗材 | 病员服(布类) | 1.产品材质:棉。 2.外观:蓝白条纯棉,裤子松紧腰/系绳子。 | 套 | 45 |
105 | 实验耗材 | 带布橡胶丹(布类) | 1.规格:80*150. | 张 | 58 |
106 | 实验耗材 | 指甲刀 | 1.材质:不锈钢、ABS/PP | 把 | 28 |
107 | 实验耗材 | 橡皮筋 | 1.材质:橡胶。2.特点:耐高温3.规格:对折6厘米,一包(约500条) | 包 | 25 |
108 | 实验耗材 | 梳子 | 1.材质:ABS | 把 | 5.5 |
109 | 实验耗材 | 手电筒 | 1.规格:长12.8里面*宽4.6厘米 | 个 | 15 |
110 | 实验耗材 | 尿不湿 | 1.材质:热风无纺布 | 包 | 70 |
111 | 实验耗材 | 护臀膏 | 1.容量:60g/支 | 支 | 42 |
112 | 实验耗材 | 餐巾纸 | 1.材质:原生木浆 | 包 | 3 |
113 | 实验耗材 | 湿纸巾 | 1.材质:EDI纯水 | 包 | 8.5 |
114 | 实验耗材 | 包被(布类) | 1.规格:85*85.2.材质:纯棉 | 张 | 35 |
115 | 实验耗材 | 婴儿衣服(布类) | 1.材质成分:棉100%。 2.功能:保暖,居家。 | 件 | 35 |
116 | 实验耗材 | 婴儿袜子(布类) | 1.材质成分:棉100%。 2.功能:保暖,居家。 | 双 | 5 |
117 | 实验耗材 | 婴儿手套(布类) | 1.材质成分:棉100%。 2.功能:保暖,防抓伤。 3.规格:连指手套 | 双 | 13 |
118 | 实验耗材 | 婴儿帽子(布类) | 1.材质成分:棉100%。 2.功能:保暖。 | 个 | 12 |
119 | 实验耗材 | 奶瓶 | 1.产品材质:聚丙稀(PP)。 2.外观尺寸:标准口径,方形 | 个 | 3 |
120 | 实验耗材 | 奶瓶刷 | 1.材质:聚丙稀(PP)。 2.功能:柔软优质海绵,紧密合贴奶瓶内壁,清除奶瓶各个角落污垢。 | 个 | 4.00 |
121 | 实验耗材 | 奶粉 | 1.重量:370克.2.所含营养成分:乳贴蛋白 | 罐 | 208 |
122 | 实验耗材 | 量杯 | 1.材质:玻璃制成。 2.尺寸:150ml. | 个 | 5.8 |
123 | 实验耗材 | 头围尺 | 1.产品材质:ABS外壳,PVC+玻璃纤维尺带。 2.颜色:白色。 3.产品规格:8cm*5.5cm长度150cm | 个 | 7.6 |
124 | 实验耗材 | 垫布 | 1.产品尺寸:40*50cm/片(10片/袋*10袋 共100片)。 2.包装要求:环氧灭菌,防水防油。 | 袋 | 36 |
125 | 实验耗材 | 遮光眼罩 | 1.用途:主要作用是遮挡光线。 2.特点:本品主要采用优质无纺布和遮光防护面料精心制作而成;外观弧形设计,紧贴幼儿 头部,透气、舒适、安全。 | 个 | 10 |
126 | 实验耗材 | 遮光尿不湿 | 1.产品构成:本产品由非织造布、塑料膜、高分子等组成。一次性使用。2.规格:39*20cm. | 支 | 15 |
127 | 实验耗材 | 浴巾 | 1.面料:超细纤维 | 张 | 12 |
128 | 实验耗材 | 蓝光箱的遮布 | 1.尺寸:2米*2米 | 张 | 50 |
129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胃管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8# 3.结构和组成:由管路和锥头组成。 4.用途: 供临床胃肠减压用。 | 支 | 3.5 |
130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尿管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F14 4.7mm 3.结构和组成:由排泄锥形接口、管身、侧孔组成;双腔导尿管由排泄锥形接口、充起锥形接口、管身、侧孔、球囊、单向阀组成 4.用途: 供临床导尿用。 | 支 | 5 |
131 | 实验耗材 | 一次性鼻导管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双鼻式2米 3.结构和组成:由导管和接头组成,按结构型式不同分为双鼻式和单鼻式两种型号,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4.用途:与输氧系统连接供人体吸入氧气用。 | 支 | 2 |
132 | 实验耗材 | 氧压表 | 用途:用来测定氧气压力的压力表。 | 个 | 180 |
133 | 实验耗材 | 湿化瓶 | 用途:主要用于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供医疗单位急救给氧和缺氧病人作氧气吸入用.氧气吸入器流量精确,使用方便、安全、是医院急诊室、病房、病人给氧治疗的必备器械 | 个 | 6 |
134 | 实验耗材 | 软尺 | 1.尺寸:2米. 2.规格:一面厘米/一面市寸。 | 个 | 4 |
135 | 实验耗材 | 0.02%~0.05%聚维酮碘(碘伏)溶液 | 1.产品主要成分:本品是以聚维酮碘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2.应用范围:适用于完整皮肤、手、粘膜消毒,粘膜消毒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3.规格:60ml | 瓶 | 6.5 |
136 | 实验耗材 | 纱布 | 1.尺寸:8m 。 2.适用范围:用于吸收手术过程中的体内渗出液,手术过程中承托器官组等。 3.包装要求:非灭菌级. | 袋 | 35 |
137 | 实验耗材 | 棉球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250g/包 3.结构和组成:产品采用医用脱脂棉制成; 4.用途: 产品适用于临床皮肤消毒、清洁伤口和涂抹药水时使用。 | 包 | 16 |
138 | 实验耗材 | 大棉签 | 1.包装要求: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I-10 3.结构和组成:产品由棉头和签杆组成。其中,棉头采用医用脱脂棉制成,签杆采用竹签制成;; 4.用途:产品供临床外科清洁皮肤、处理伤口、涂抹药水起辅助作用的工具。 | 小袋,不是一大包 | 1 |
139 | 实验耗材 | 海绵钳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25cm弯 | 把 | 70 |
140 | 实验耗材 | 扩张器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100*32 | 个 | 70 |
141 | 实验耗材 | 持物钳(小) | 1.包装要求:非灭菌包装; 2.规格及尺寸要求::不锈钢 | 把 | 85 |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采购人按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订单,供应商按需供货,每批次到货验收完成并入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批次货款。
2、交货时间:接到送货通知,30日内送货必须到达。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
1.4 评标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比选申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第23、24条)
4. 评标方法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及权重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
|
项目实施方案35% | 35分 | 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备货方案;(2)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安排;(4)质量保障措施;(5)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的扣4分,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售后服务方案35% | 35分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2)提供售后人员配置安排(3)售后处理响应时间及措施;(4)技术服务支持措施。(5)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的扣4分,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
|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比选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比选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比选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比选申请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
8.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3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比选申请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4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
购
合
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货 方:
签订时间:
采购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下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12510000450719127E
供货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合同货物采购有关事项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经协商后,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1.2合同价格:
1.3价格说明:
1.4合同追加: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2.服务费支付方式
根据采购文件进行填写。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或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且乙方应按发票票面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
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甲方的,乙方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种情况下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开具的发票送达并经甲方签收后,若发生丢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合同货物或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瑕疵,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六条 售后条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7.2 乙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8.1 甲方解除合同
8.1.1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并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8.1.2乙方在本合同的竞标或执行过程中有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
8.1.3乙方存在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8.2 乙方解除合同
8.2.1甲方在本合同的竞标或执行过程中有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因战争、动乱、或地震、飓风、洪灾、台风、火山爆发、暴风雨、火灾、或该方不能合理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免除该方的违约责任。一旦不可抗力情况停止或由其产生的后果已经消除,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买方所在地)进行诉讼。
10.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0.3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第十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
本合同包括下述组成文件,并按下述排列顺序确定其执行与解释的优先顺序: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变更本合同条款的书面协议;
(2)本合同正文;
(3)本合同其他附件;
(4)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及附件。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正文一式6 份,其中甲方 5份,乙方1 份。
12.3 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甲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周宇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8302606107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建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账号:5100 1636 1080 5006 1568 | 账号: 行号: |
座机电话:0830-2606107 | 座机电话: |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12510000450719127E |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
日期:2025年 月 日 | 日期:2025年 月 日 |